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8号)的要求,我厂将在2020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厂产污排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