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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将基本形成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这五类企业要注意了![]() 近日,《重庆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重庆工作方案》)印发实施,明确到2025年,重庆将基本形成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五类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到2025年,重庆将基本形成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5月印发《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同年12月,出台《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重庆工作方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重庆实际制定而成。 《重庆工作方案》明确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主体,规定五类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其他企业。 同时,《重庆工作方案》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和治理以及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相关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此基础上,还要披露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 五类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此外,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上市公司通过各类形式进行融资的,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并披露融资所投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环境信息。如发生生态环境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变更,受到环境行政处罚、被追究生态环境刑事责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对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有重大影响或者引发市场风险的环境行为时,也应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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